CRJU2201 -刑法

学分
3 (3/0/0)
描述
这是一门实体法课程, 包括重大犯罪的要素和可能的法律辩护. 本课程还使学生熟悉明尼苏达州刑事法规,重点是明尼苏达州和平官员标准和培训委员会的目标.
能力
  1. 在民主概念的基础上审视刑法的性质和限制, 宪法和刑法的原则和辩护.
  2. 适用平等保护法和言论自由/隐私权概念所规定的刑法宪法限制概念.
  3. 适用刑事责任一般原则:即为责任, 赞同, 因果关系和严格责任.
  4. 适用刑事责任一般原则:既为事实,区分自愿行为和非自愿行为的要求.
  5. 解释可能原因的法律原则,并能够将这一概念应用于犯罪要素, 管辖权和改进.
  6. 在犯罪之前和之后确定犯罪的不同当事人.
  7. 认识早期犯罪的概念:未遂、共谋和教唆.
  8. 区分辩护和辩护:精神错乱, 能力下降, 胁迫, 陶醉和迷惑.
  9. 确定基本刑事法规,包括侵害人身罪, 危害财产罪和妨害司法罪.
使用这门课程的学位

狱警

证书

刑事司法

理学副学士(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