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荣誉政策

管家
教务处副主席
类别
教育
生效日期
二零零五年三月一日
最后一次内容更新
2019年5月7日

目的

表彰学生每学期在大学水平课程中的学习成绩.

政策

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将根据以下入学标准被提名为校长或院长学术荣誉名单:

总统列表

学生:

  • 本学期平均成绩为4分.00
  • 完成6个或以上大学水平的课程
  • 在学期内完成至少75%的尝试课程(审计课程和未完成的课程不包括在平均成绩或学分负荷的确定中)
优秀学生名单

学生:

  • 本学期平均绩点3分.500 to 3.99
  • 完成6个或以上大学水平的课程
  • 在学期内完成至少75%的尝试课程(审计课程和未完成的课程不包括在平均成绩或学分负荷的确定中)

相关政策及程序

明尼苏达州立社区和技术学院学术荣誉程序

下一次预定的审查
政策作者(年代)
嘉莉Brimhall

修正

日期变更描述

更新政策.